第一种情况:30万不用交税了.退税不受影响,你不能直接享受退税.假设货物的征税率17%,退税率10%,汇率为1,不考虑外贸公司代理费,同时你的60成本都能取得17%的增值,那么你应该按70*(1+10%)的价格销给外贸公司(这种算法外贸公司要占点便宜,但是没有更好的算法),即:77,外贸公司再以70的价格买给你的公司
外贸公司代理费如何结算,用账户收货款?
第一种情况:30万不用交税了.退税不受影响,你不能直接享受退税.假设货物的征税率17%,退税率10%,汇率为1,不考虑外贸公司代理费,同时你的60成本都能取得17%的增值,那么你应该按70*(1+10%)的价格销给外贸公司(这种算法外贸公司要占点便宜,但是没有更好的算法),即:77,外贸公司再以70的价格买给你的公司
那么你要交的税是:增值税=〔(77-60)/1.17〕*17%=2.47
所得税=〔(77-60)/1.17〕*33%=4.79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2.47*11%=0.27
印花税=(77/1.17)*.0003=0.02
实际享受退税=7/1.17-(7/1.17)*33%-(7/1.17)*17%*11%-(7/1.17)*0.0003=3.88
第二种情况
所得税=〔70-60/1.17-70*(17%-10%)〕*33% = 4.56
印花税=70*0.03%=0.02
可直接享受退税=(60/1.17)*17%-70*(17%-10%)=3.8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地方性的费用,是按销售额征收的,因为少和各地各不相同,我在这里就不写了.
2021年贸易公司代理费怎么收?
一般披出口总额每一美元收取2毛~5毛不等甚至更高
外贸公司服务费是多少?
外贸公司服务手续费率按照对外成交合同全额不同,分档计收。
1.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2%,最低收费额为1000元;金额比较小的手续费率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2.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 5%。
3.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 下(含5000万美元),费率不超过1%。
4.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费率以0.5%~1%之间。
律师代理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打官司时,很多原告都可能认为自己支付的律师费应当由败诉的对方来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项主张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法院也会有条件的支持原告主张的由败诉的被告承担自己的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注释)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办案必要开支”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6、仲裁案件
法律依据: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7、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代位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对《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的必要费用的阐释,根据类推原理可作为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法酌情裁判由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的考虑
三、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应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最好不要写成“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不明确词语。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法官对最后确定的律师费的具体数额仍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律师费,而非全部。因此在签订律师费用时仍应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外贸公司是靠什么盈利的?
外贸公司是靠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盈利的。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一些没有进出口权单位的进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费。 这一系列贸易活动首先是要在有进出口权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整个过程中要通过的环节一般是海关、商检、银行、外管局、退税科、国税、主管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