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外贸公司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外贸动态 2年前 (2022)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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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提的问题有两个建议。一是找一个外贸公司做代理,代理外贸进出口事宜;二是企业自己申办进出口权,自己做进出口贸易。具体如下:

注册外贸公司要哪些条件,有什么途径可以找到做进出口的贸易公司呢?

关于你提的问题有两个建议。一是找一个外贸公司做代理,代理外贸进出口事宜;二是企业自己申办进出口权,自己做进出口贸易。具体如下:

一. 自己办理进出口权。假如企业出口量大的话,建议企业自己办理进出口权。国家现在外贸进出口权都放开了,很多企业都自己申请开通了进出口权。企业办理进出口权的好处如下:

1. 企业获得进出口权后,自营进出口省去了找外贸公司的代理及中间环节的费用;

2. 企业由此可以获得出口退税,在以往的委托代理出口业务中,退税部分一般由外贸公司享受,自营出口以后企业可以直接获得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税率为5档,即13%、10%、9%、6%、0。

3. 企业自营进出口后,与外商接触和交流的机会更多,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的外贸商机;

4. 货款直接汇到本企业外汇帐户,安全可靠,还可提高效率、减少中间环节。

办理自营进出口权的具体步骤:因为你的企业已经有营业执照了,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去工商局办理业务范围增项,增加“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业务”一项即可。然后去外经委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办理备案,接下来需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这样你的企业就可以自己经营外贸进出口了。

当然自营进出口还需要招聘懂进出口贸易知识并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组建外贸团队。

二. 找专业外贸公司做代理。可以去你所在城市外经贸委求助,让他们帮忙推荐一家好的外贸公司。找专业外贸公司的好处是:

1.效率高。由于进出口代理的专业性,他们出口速度会快很多;

2.省事。外贸流程非常复杂而严苛,没有一个专业的外贸团队配合是很难做下来的,这时交给外贸代理公司做就省了很多麻烦;

3.省钱。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由于出口货物量不大的原因,如果还要专门建个外贸部门是没有必要的,所以交给外贸公司来做是比较合理的。

无论是自己申请进出口权还是找外贸公司都要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需要进行。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你。

注册外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注册外贸公司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国际货运代理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绝对准确的答案:

(一)报名条件:正在或有志从事本行业的社会在职人员,国际贸易、物流、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二)报名资料: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国际化经营的环境要素及评估办法?

一.国际贸易的格局和体制1.关税:是一国对进出该国的产品所征收的税金.2.反倾销税:是对商品倾销国货物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在于保持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 外国进口的各种措施。非关税壁垒名目繁多,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统计,已有850多种。3. 国际贸易的支付国际贸易需要将一国的货币兑换成另一国的货币。由于各国货币价值经常波动,因此汇率就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二.政治—法律环境国家的政治—法律环境中应考虑的几方面的因素:1.对外国企业的态度2.政治的稳定性3.的官僚制度4.贸易或投资条约和协定法律环境:指的是与国际化经营有关的法律,如涉及海外子公司设立的公司法、劳工立法、商标法、专利法、所得税法,与竞争有关的法规,与进口有关的法规,投资保规等。此外,还包括国际法律规范形式的国际公约,如《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892年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等。三.经济环境1.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1)自给自足的经济(2)原料出口经济(3)产业发展中经济(4)产业经济。2.国民生产总值总量及其分布国民生产总值的总量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而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来看,更能判明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及其前景。3.国际收支一方面国际收支影响该国的本位货币的币值,一个国际收支严重逆差的国家往往会贬低本国货币,扩大出口;另一方面,国际收支影响该国的经济政策以及对外来资本的态度。一般所在国是欢迎国外直接投资的,这有利于该国经济的发展与国际收支稳定,但国际收支逆差会影响国际企业的汇出利润与原料进口。4.集团贸易与区域性经济四、地理、社会、人文环境地理环境主要包括:1. 气候与地形。一个国家的地形与气候条件,不仅影响着产品的生产与适应能力,也关系着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此外,海拔、温度、温差都会给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条件带来影响。2. 自然资源。资源是跨国经营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自然资源的位置、质量及可供应量影响着投资的规模和技术选择。社会、人文环境主要包括:1.人口状况。包括人口总量规模,人口增长趋势,人口密度,以及按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城乡和地理位置划分的人口分布状况及变化趋势。此外,还要研究家庭结构。因为家庭结构不同,对商品的需求存地明显差别。2.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条件、能源供应、通迅设施和商业设施。商业设施包括广告、销售渠道、银行和信贷机构。基础设施越发达,国际企业就越能顺利地在目标国开展投资、生产和销售活动。3.教育水平。人们受教育程度不同,对商品的需求、对商品的鉴别接受能力也不同,接受文字宣传能力也有区别。4.宗教信仰。不同的宗教信仰有不同的文化倾向与戒律,影响着人们认识事物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以及对商品的需求,包括商品的结构、外形、颜色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此外,社会、人文环境还包括诸如该国的生活、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念、审美观念、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因素

企业如何办理进出口资质?

具有一定资质的才能进出口

一、申请条件

(一)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

3、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单位科研或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4、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为商业、物资或供销合作社企业,可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二)申请条件

1、 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按国家规定办理税务年检并通过年检。

(4)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期间,企业违法违规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5)具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人员。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1)具有自产产品和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

3、科研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具有自产产品和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3)具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专业人员。

申请流程:业先要申请对外贸难运营者备案,步伐如下:先去工商局给破产执照做删项(运营范围须包含“货色进出口”或“手艺进出口”营业),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1)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难运营者备案登记表》;(2)变更后的破产执照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4)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富公证证明(本件);(5)外资企业先变更破产执照及核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本件)。

取得《对外贸难运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正在一般开展外贸营业前,企业还需打点手续如下:(1)到所正在地海关心册登记;(2)到所正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3)省海关金关焦点ic卡录入;(4)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5)所正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6)省海关金关焦点开卡;(7)所正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8)所正在地外汇办理局审批盖章;(9)材料送回所正在地海关审核认定;(10)海关ic卡开通利用;(11)企业将海关心册登记书传实到市外经贸局.

申请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公章、法人章、报关专用章

6、公司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7、法人与操作员身份证与照片

8、其它材料

从事国际贸易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能力要求:

市场上对外贸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入此行,不仅要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有一定年限的实务操作经验,同时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此外,以下几项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沟通表达

如果说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外贸人员的敲门砖,那么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就是职业发展的推动力。有效发挥自己的沟通技巧,才可以从容谈判接单,留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不断开辟商品购销新渠道,扩大进出口贸易数额。

信息技术

如今,国际贸易已进入了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电子商务需求迫切。这也就对外贸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计算机能力及敏锐的信息发现利用能力。从业人员需要利用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创建一条畅通的信息流,链接顾客、销售商和供应商,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回应市场,开展有利于企业的商务活动。

外语能力

不难理解,英语流利也是进入外贸行业的前提。尤其在上海,大多外贸针对欧美,因此流利的英语能力必不可少。同时,随着与世界各国外贸合作的加强,懂得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意大利语、德语、阿拉伯语等小语种的外贸人才也将有更强的竞争力。当然,在外贸活动中,也要了解不同国家客户谈判的风格,这样才能推动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

开个人外贸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外贸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手续:进出口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1、到外经贸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1-2个工作日;

2、到海关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送注册登记证书》1个工作日;

3、到海关办理《电子口岸卡》;

4、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1、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办理税务登记;

2、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公司怎么办理进出口贸易手续?

1,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备案(就是报关权的备案,有这个证就可以报关了.) 2,项目备案, 3,办合同手册等.. 不过你针对的是进出口经营权的问题: 请看以下有没有帮助:: 你拿着企业在工商部门的资料,去外经贸申请进出口经营资质,现在是备案制度,很容易申请。 然后回工商局,更改企业备案,进行变更为具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如果要开展对外贸易业务, 下一步就是去海关进行企业备案,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外贸业务! 一、当前的外经贸企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外贸公司(包括 部委、省级外贸公司和地(市)县级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和外经企业。按照进一步深化外贸的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了外贸经营权的限制。在目前仍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营企业)有实力的经济实体进出口经营权。此外,按照WTO的规章,获准“入世”后要在三年内完成从目前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 二、外经贸企业审批手续 (一)生产企业 1.进一步核定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标准 目前对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批标准已有了新调整,只要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另外,对于产品技术密集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批标准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企业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100万美元。对已批准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集团,其成员企业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单独申请进出口权。 具体审批和程序是:生产企业向所在省(市)外经贸委(厅)和 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提出申请,经其共同审查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将按照国家经贸委的审查推荐名单,办理批复手续。 2.适当扩大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范围 (1)年自营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成立独立的有限责任进出口公司,经营与本企业产 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具备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条件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赋予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承包权和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等技术人员及售后眼务人员的外派劳务权。 3.对经济特区内生产企业申请自荐进出口经营权试行自动登记制,经济特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并已投入生产,均可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予以登记,即取得出口自产产品和进口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出口经营权,可按规定到海关、商检、外汇、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生产企业在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过程中,对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决定不服,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向外经贸部申请复议。 (二)地(市)县外贸公司 1997年以来,有关部门对有固定经营渠道、有外贸供货、多年来对外贸发展作出了贡献的地县级外贸货源公司放宽了审定标准。对国民生产总值每30亿元(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每10亿元)的地市(县),原则上可考虑赋予一家进出口经营权。 对经济特区内除生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试行由外经贸部总量控制,经济特区自行审批的办法。即:在外经贸部重新核定各经济特区现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外贸企业)数量的基础上,按照外贸企业总数和一般贸易出口创汇规模挂钩的原则,各经济特区一般贸易出口创汇总额每增加1亿美元或一般贸易年出口创汇增长率每增加5%,可增加1家外贸企业。各经济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必要条件和标准,自行审批在经济特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目前,外经贸部已核准五个经济特区1996年的总量为2013家。 (三)科研院所 只要是具有较强的技术及技术产品研究开发能力,并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实绩,申请进出口权前两年,委托代理出口平均创汇额不低于30万美元的科研院所,经国家科委推荐,外经贸部即受理其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批复工作。 截止目前为止,已有二百余家科研院所获得了其科技产品的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科研院所申请进出口权须履行以下程序:国务院各部门直属科研院所应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送科技部和外经贸部;地方科研院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和科委提出书面申请,由经贸厅(委)和科委负责审查,取得一致意见后联合报科技部和外经贸部。科技部对各部门、各地区报送的科研院所进行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分批送外经贸部,外经贸部根据科技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批复。 进出口权原则上直接赋予科研院所,不另外批准成立新的进出口公司。科研院所已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权直接授予该单位;科研院所本身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对外经营权可根据申请单位要求授予指定的一家直属全资全民所有制企业。 (四)外经公司 我国自1979年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17年来,成绩显著。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对外承包劳务队伍也进一步扩大。目前,我们主要支持和鼓励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较强经营能力的工程公司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这类公司都要求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工程资质证书,并与有对外经营权的公司合作有较好的对外业绩。 对出口创汇达到1亿美元的外贸公司有关部门也将授予其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 对设计院在国外承担过重要工程项目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一 级勘察设计监理证书和勘察设计院,并已在外开展1—2个经营项 目,将授予其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和监理等对外经营权。 (五)商业、物资企业 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化流 通,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国有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活力,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已从试点阶转入正常审批,具体标准如下: 1.部门直属企业及沿海地区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2.部门直属及沿海地区以经营机电产品为主的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6亿元以上,内地同类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币以上; 3.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 4.为进一步考核申请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加对申报企业的资本金要求;物资企业实收资本应在1 0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应在1 000万元人币以上(以企业财务报表为准),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企业可酌情放宽。 经批准赋予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企业,其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与其经批准的国内经营范围相一致。其中商业零售企业不经营进口商品的批发业务和代理进口业务,企业年进口额不得大于企业的年出口创汇额。 申报及审批程序: 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外经贸委(外贸局)向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部门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国家统计局或地方统计局的原始统计表)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实有资金状况;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在收到各地方、部门申报文件后,提出初审意见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对部门及地方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审查意见送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予以审核批复。 (六)供销合作社企业 授予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目的是加快供销合作社的对外开放,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推动我国农业的产业化,提高农产晶的附加值,发展创汇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沿海地区企业的年销售额应达到10亿元以上,中西部地区企业的年销售额应达到3亿元以上,其中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年销售额占该供销合作社企业年销售总额60%以上,已扶持当地农民建有3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社,或建有1个以上的出口骨干商品生产基地。 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其进出口业务的范围原则上与其经批准的国内业务经营范围相一致,但不经营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 申报及审批程序: 供销合作社进出口经营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向外经贸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申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收到申报文件后向外经贸部推荐,由外经贸部审核批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由总社直接向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供销合作社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请示和可行性报告;企业前两年销售额和为农服务的销售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实有资金状况;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等。 (七)连锁经营企业 赋予连锁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化流通,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进程。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连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型的连锁商店,具有统一的配送中心; 2.有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要的设施和资金,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及与经营进出口业务相适应的外贸、技术等专业人员; 3.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申报及审批程序: 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委(商业贸易厅、局)向外经贸部申报。部委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外经贸部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靠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1年经营情况(须提供销售统计表并要求主管部门和地方统计部门盖章确认)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配送中心的情况(所在地、规模等);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外经贸部到各地方、部门申报文件后,由外经贸部审核批复。 三、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第一条 为深化外贸,保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竞争,根据《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系指依法登记注册、资本属于私人所有或私人资本控股的生产性企业或科研机构(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申请资格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以上; (二)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和50万美元)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科研院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以上; (二)科研院所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 二、企业或院所章程;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二年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 五、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 六、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 七、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八、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五条 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 第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分立、合并、变更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变更企业名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报外经贸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注销的须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享有的 权利和应承担义务如下: 一、可以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本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三、可以申请加入进出口商会、参加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的指导。 四、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七、积极出口创汇。 第八条 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进出口业务,要积极支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 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如违有关政策规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撤销自营进出口权的处罚。

如何注册外贸公司?

首先,若有在外贸公司做了3年的经验,那么,现在考虑创业,只要时机成熟,就可以开始创业了。

注册一家外贸公司,流程比较简单。

1.注册流程:

先核准名称——工商注册——领证、、启用税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开对公账户及外币户——办理进出口权

2.时间

注册执照——启用税务:8-10个工作日;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5个工作日;

开对公账户及外币户:5-7个工作日;

办理进出口权:15-20个工作日。

3.注册条件:

首先你要办理一个深圳的U盾,用于注册时网上签名。

确定公司注册信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金(没有要求),经营范围,法人及股东,持股比例。

4.如果是创业,有一个合拍的团队,肯定比一个人做事要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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