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答案孟祥年(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答案刘珉)

外贸动态 2年前 (2023) admin
80 0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案例分析××年,我方某出口公司与往来多年的非洲客户签订某大宗商品销售合同一笔,交货条件为当年12月起至次

幼苗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

内容来自用户:zajjnlgko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

内容来自用户:zajjnlgko

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实务的不同在于:二者所包含的范围不同。前者包含了国际贸易的全部实务的内容,而后者只涉及贸易过程中的运输、结算实务的环节。换句话说就是,前者涉及全面,后者涉及局部。

大家都在问

1、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是两门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偏重于国际贸易操作流程中知识点的介绍,比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等。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分为两大部分(1、理论;2、实务),前面介绍国际贸易的理论,后面介绍国际贸易的知识,这部分实际与国际贸易实务的内容基本一样,但是由于篇幅较小,所以比国际贸易实务讲解要精炼一些。

判断题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 According to international practice,the insurancepolicy and the insurance certificate have the same legal effect According to theCommodity Law,the injured party may rescind the contract and claim for damageIn any

那这几句话是否正确呢???

大家都在问

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个案例中显然当事人错误理解了仓至仓条款的含义。“按FOB贸易术语进口时,在国内投保了一切险,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起讫应为’仓至仓”显然是错误的。解释如下: 虽然一切险确实采用仓至仓原则,但如果使用FOB或者CFR一类的装运类术语,由买方负责投保。则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如果想向保险公司索赔,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让人。换句话说,第一个案例的当事人忽视了这种情况:如果货物在从卖方仓库到装运港之间的地段发生了保险险种所承保的风险事故(比如一切险下的暴风雨,属于海上风险的自然灾害),保险买方投保的那个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为什么呢? 卖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虽然此时他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以风险划分为界,越过船舷前卖方具有),但是卖方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所以保险公司会拒付。如果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虽然买方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是出险时买方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同样会拒赔!!! 所以实际上FOB和CFR术语只能实现船至仓(或者像某些国内教材所说的称之为“港至仓”),而不是仓至仓。第二个案例:银行是有权拒付的。解释如下: 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自足文件换句话说,虽然他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是第一债务人和付款人,其付款义务不受其他合同履约顺利与否的抗辩与制约! 案例中卖方虽然发了货但是单据日期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属于典型的单证不符,“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决定了买方那个修改的是买卖合同,二信用证并未修改。所以开证行不可能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更不能付款。卖方应当如何处理? 我认为就2个办法: 1要求买方重新申请开证行开立新的信用证(必须在提单签发日21天之内),然后按照新证的要求议付货款并交单。2放弃信用证支付手段,使用其他,比如托收业务或汇付业务,前者可以考虑DP即期,后者可以考虑TT或DD,但是楼上pisophie说的第三种方法是不行的,不仅仅是危险的问题,而是实际操作中根本行不通。希望对楼主有用。最后我要对楼上那位clairazhang表示12分的“敬意”——您直接把人家1楼和2楼的解释粘贴过来也不脸红????堂而皇之的忝居末位,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光屁股上街,胆大不嫌寒碜。

智慧树知到《国际贸易实务(江西师范大学)》2020见面课答案

发布时间:2020-11-05 20:02:3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