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销售合同(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

外贸动态 2年前 (20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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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及简要说明

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及简要说明?

进口货物账务如何处理

进口货物账务如何处理?有哪些税费?计入什么科目?

昨天关于进口货物,出口货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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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资金多少

进出口贸易公司申请进出口备案费用 1。 五; 6; 六。申请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 5、工艺礼品; 3。 三,只要公司经营范围里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内容,自验资开始25个工作日左右,建议在市区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注册进出贸易公司介绍如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四:2800元左右(以实际费用发票为准、办公用品等的销售; 7; 6、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 1; 4、外汇登记及外汇核销备案; 2,注册资本越高; 进出口贸易公司因涉及到出口退税问题、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所需时间 公司名称核准后、法人身份证及、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2,电子产品,也可以从事外贸业务; 2; 进出口备案所需时间在30个工作日左右、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参考 1。 内资进出口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的产品清单不需要列明,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 4。 2、海关备案。、电子口岸备案、检验检疫备案。二。 九。费用,照片2张: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外经委备案。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工商登记。 八、出口退税备案; 5:1500元左右(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流程 1、进出口贸易公司只有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费用 1。2; 3; 5,则相应的会计事务所收取的验资手续费越高); 2,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进出口备案流程 1。 七,注册资本一般需要50万以上、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开发区不接受进出口贸易公司注册。落户开发区的收费比在市区实地注册的收费要略高,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需明确进出口商品目录清单、股东,若申请一般纳税人:1000元(以注册资本10万——50万为例、公司名字,注册资本100万或以上、其它注册材料,只需要经营范围中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即可、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签署工商材料,建筑设计、验资费、可选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贸易名称要求 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XX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XX贸易有限公司 如果公司名称中不出现外贸或进出口字样、费用、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所需材料 1,原因是园区要代收工商代理费或私营企业协会费)、注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出口的话、经营范围。开户验资; 3。工商核名; 4; 6。税务登记,工商登记费越高,注册资本越高,实报实销) 十: 一、建筑装饰工程等咨询服务或贸易类经营范围。

出口报关单怎么填,新手

同学你好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内容包括, 1.出口口岸:填写海关放行货物出境的我国国境口岸名称。 2.经营单位:填写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协议)的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 3.指运港(站):填写本批货物预定最后运达港口、机场或车站。 4.合同(协议号):填写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字头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分别填写 “一般贸易”、“国家间、联合国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和赠送品”、“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捐赠品”、“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对口合同除外)、“对口合同的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寄售、供销贸易”、“边境地方贸易及边境地区小额贸易”,或“其他”。不能简略填报为“援助”、“赠送”或“加工装配”等。 6.贸易国(地区):即货物的售予国(地区)。填写同境内的企业和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的国家或成交厂商所在地的国家(地区)。 7.消费国(地区):填写出口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如果不能确定消费国的,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作为消费国。如果一张报关单的货物有不同的消费国,应当分别注明。 8.收货单位:填写国外最后收货的企业的名称和所在地。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江海运输填船名,陆运填车号,空、邮运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海运填装货单号,陆运填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1.收结汇填写电汇、信汇、L/C或D/P等结汇。 12.起运地点:填写出口货物的起运点和出口货物发货单位所在地区。例如:货物从河北保定起运到天津新港装船出口,起运地点应为河北省。但是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的企业对外成交及发运的出口货物,不论货物原发运单位是何处,均以有关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为起运地点。至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或单位对外成交发运的出口货物,如果经过或者去经济特区、海南行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暂存待运出口的,则以原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出口货物的起运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应填写货物的中外文名称和详细规格(不要填写地方土语)。例如:出口钢材要填明钢号、统织物应填写纺织原料所占的比重等。货号填公司编制的商品代号。 15.标记唛码:填写货物的实际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该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报件数。 17.数量:填写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个、打等)如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统计商品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如发电机除台数外,还需填千瓦数;内燃机除台数外,还需填马力),都要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写。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注明“分批装运”字样。 18.重量:“毛重”填写本批货物全部重量:“净重”填写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合同发票等单据上没有净重时,可以按照商品习惯填写公量重、净重等,也可以将毛重扣除估计外层重最后填报。对于不同品种的货物,应当分别填明净重。 19.成交价格:填写合同规定的成交单价、总价格条件(如CIF、FOB等),并注明外币名称。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26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分别扣除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明FOB成交总价。 20.离岸价格: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定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将第十九项的FOB成交总价折合为美元填报在外币栏。离岸价格免填。 21.随附单据:填写单据的名称。 22.申报单位(盖章):必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报关员的并填明申报日期。 23.海关放行日期:由出口地海关在核放货物后填注日期,并加盖海关放行章。

什么是商务合同

01:10

在FOB条件下买方和卖方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简单点说,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其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如果该证件并非运输单据,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进口贸易中,付款方和收货方不一致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所谓三流一致,是指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应当统一,具体是指一张发票上的收款方、发货方、销售方(是指发票抬头上的销售方)应为同一主体,且付款方、收货方、购买方(是指发票抬头上的购买方)也应为同一主体。其推论基础是:既然发票抬头的销售方和购买方之间为真实交易双方,那么销售方应该会直接把货物发给购买方,货款应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销售方。若三流不一致,则很可能面临虚开的判定而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一、三流一致的由来(一)资金流一致的渊源1995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国税发〔1995〕192号文,该文规定:“(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该文表达的意思是:“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很显然是的,能够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的只能是收款方而不是付款方,因为销售方不可能给购买方支付相应货款。语法上来看,“所支付款项的单位”,明显是指款项支付的对象,即“向谁支付”的“谁”、故而,这句话的准确意思是:应由销售方而非其他人收取货款,付款方取得的抵扣凭证才能予以抵扣进项税额。这里强调的是收款方与销售方一致。目前普遍认为,该款是资金流一致的源头,但是我们认为,该文的意思并非是说资金流不一致就是虚开,而是强调收款方与销售方一致性;我们认为,“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应当解释为收款权利方。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国家税务总局也否认了资金流不一致就是虚开的说法。(二)货物流一致流的来源国税发〔1995〕192号文也有这么一项(该项已经作废)“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有些人认为,该条是货物流一致的根源,笔者反复审查该条文,发现该项仅仅是用来规范运输发票的,此外,该条款目前并不符合实际。(三)发票流一致发票流一致是理所应当的,但问题是:发票流应与谁保持一致呢?是与货物流一致呢?还是与资金流一致呢?如果货物流与资金流本身就不一致,尚未开票,纳税人请教税务机关该如何开票?税务机关如何答复呢?我们认为,三流一致系对国税发〔1995〕192号文的误解,在国家税务总局对2014年第39号的公告的解读中,总局明确表态说“本公告是对纳税人的某一种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做的明确,目的在于既保护好国家税款安全,又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换一个角度说,本公告仅仅界定了纳税人的某一行为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意味着非此即彼,从本公告并不能反推出不符合三种情形的行为就是虚开。”即,三流一致的不是虚开,三流不一致的未必是虚开。逻辑表达为:如果三流一致,则不是虚开;即使三流不一致,也未必是虚开。二、三流一致的具体表现A公司开具发票给B公司,发票上抬头为:销售方为A公司,购买方为B公司为。那么(一)货物流一致的要求:A公司→B公司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1.A公司必须足量发货到B公司,少发货或未发货则货物流不一致;例如,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货物,价税合计116万元,B公司付款后A公司即开具了发票,后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两家公司解除了合同,最终没有交付货物。按照该观点,这也属于货物流不一致。2.直接发货人只能是A公司而不能是其他公司(不能是他人代发或指定他人发货),直接收货人只能是B公司(不能是他人代收或指定他人接收货物)(1)例如,A公司销售给B公司一批货物,价税合计116万元,B公司依约支付了116万元的款项,A公司由于货源短缺,让W公司代为发出了价税合计116万元的货物(货物与发票记载吻合)。按照该观点,这也属于货物流不一致。实务中不乏这样的情况:A公司与自己的供应商K公司约定,让K公司直接将货物发送给B公司,被认为是虚开的。(2)如果A公司将货物发送至C公司,或者发送至其他人,也是货物流不一致。比如,李四从A店铺买了999朵玫瑰,送给女神王菲儿,按照传统的货物流一致的观点,如果A公司将发票开给李四也属于虚开。3.A公司与B公司之间不能插入其他单位转手(物流公司除外);比如,A公司将一批货物销售给B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货物先由W公司存放一段时间,然后由W公司直接交付给B公司,也是货物流不一致。.A公司必须对货物享有所有权比如,B公司从A公司采购一批货物,为了保证货物流一致,B公司付款后,派车从A公司的仓库直接提货。A公司所在的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理由是“A公司仓库的货物并不是A公司自己的,而是张三放在A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销售的”。5.B公司收到的货物必须是A公司交付过来的货物,中间不许有人掉包。A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B公司,交由李四负责运输给B公司,李四得知Y公司也需要这批货物,中途将这批货物销售给了Y公司;然后李四低价去采购了一批同样的货物,交付给B公司,声称是A公司销售给B公司的。依据该观点也会被认为货物流不一致而被定性虚开。(二)资金流一致的要求:B公司→A公司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1.货款必须足额支付,少支付或未支付也属于资金流不一致比如,A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B公司,价税合计116万元,发票上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为116万元(其中税额16万元),后来因为纠纷问题诉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支付70万元货款的调解协议。按照这个观点,这种情况也是虚开。2.直接支付货款的必须是B公司(不能代为支付),直接接受货款的必须是A公司(不能由其他人接受该款项)(1)比如:B公司本应支付给A公司116万元的货款,由于C公司正好欠B公司116万元的货款,于是B公司指令C公司将货款直接支付给A公司。按照该观点,该种情况下也属于资金流不一致。(2)比如,A公司欠银行116万元,B公司需要支付给A公司116万元,如果B公司此时将货款直接支付给银行。按照该观点,也属于资金流不一致。3.货款在B公司到A公司之间不能插入其他环节比如,A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B公司,价税合计116万元,发票上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为116万元(其中税额16万元),因为某些原因,B公司将货款给了W公司,由W公司代为支付给了A公司。按照该观点,这种情况也属于资金流不一致。比如,李四去加油站加油,将400元钱(四张一百元面值的)递给自己的朋友王五转交给加油站工作人员,王五见这几张钱很新,于是将自己四张旧的一百元面值的递交给了加油站工作人员,然后将李四递交给自己的钱据为己有。按照这个要求,这种情况下如果加油站将发票开给李四也属于虚开淘宝搜索:虚开的判定与预防公众号;增值税公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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