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海关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中文名
进出口报关流程
属性
程序流程
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
报关期限
装货24小时之前
报关种类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的货物有所区别。
报关流程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进口解析
保税货物进保税区分哪几种报关形式求答案
从国内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如同出口,需要经过出口报关手续,从国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无需报关,也就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因此叫做保税区。当保税区货物对外装运时,可以直接装运而无需报关,而保税区内的货物进入国内时,需要做进口报关手续,照章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所以,保税区内的货物叫做国内境外,而国内的货物叫做国内境内,因此,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直接对外装运,无需报关;而国内的货物对外装运,需要做出口报关手续。
出口加工区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综合性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可以经营多种出口加工业,如菲律宾的巴丹出口加工区所经营的项目包括服装、电子、塑料产品等。第二类是专业出口加工区。即在区内只准许经营某种特定的出口加工产品。目前,各国在出口加工区的关税普遍规定是,凡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建厂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和生产设备、原料、燃料、零件、元件及半成品的,一律免征进口税,生产的产品出口时一律免征出口关税。
保税区是指,经国家批准并对在其内的特定企业的仓储、加工、转口贸易等活动实行海关保税制度的特定地区。外国商品存入或输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若再出口,也不必缴纳出口税。运入区内的外国商品可以储存、改装、分类、加工、制造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保税区有类似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作用。保税区在许多国家有公营、私营之分。保税期限可有一个月到三年不等。保税区依其职能的不同特征有以下几类:特定保税区、保税棚、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陈列场。
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是什么
一、进口报关业务流程
首先说一下一般贸易进口。一般贸易进口,首先要确定付款,是T/T 呢,还是L/C 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 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2.首先要那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实际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你们的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4。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上见得也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5.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最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票,(不过这种一办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谁都要用支票交的。交关税一般是到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6.把交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7.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
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其大体的程序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要先办手册。(关于手册的办理有空再另辟主题)分为进料加工手册和来料加工手册。报关的时候要用加工贸易的手册,再加上一般贸易几口所需的资料进行报关。再就是缴关税,因为有手册,所以如果你进口的货物是免税的,只缴保证金,有的是需要缴全额的也就是100%的 保证金,有的只缴100元的保证金。这些保证金等你的手册上面的所有进口料件核出口成品都出完了,那就要核销,核销完了你缴的保证金会一分不少的退回给你。和一般贸易所交的关税的操作程序一样。只不过一个是关税,一个是保证金,其一一是完全一样的。
二、一般贸易的出口流程
第一,和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如果是电汇,先收到客户的前T/T后,如果是信用证,那么就在受到客户的信用证申请后,安排生产。
第二,根据合同的装运期限,和生产的进度,准备租船订舱,并且,根据经验,估计处货物的体积,毛重等数据,然后做一分订舱通知给货代传过去,让货代帮你租般订舱。
第三,等货物生产完毕以后,开始为货物的出口报关做准备,需要商检的,该会去商检局商检,需要认证的,也要在货物出口以前做完,如果是信用证的,可以晚一点,在议付之前做完就可以。再就是做一般产地证的和普惠制证书的,也要去做。
第四,在船期的前三天让货代联系车队到你公司拖货。
第五,做出口报关的相关单据。包括: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填写报关单(该单位报关章的),准备一份核销单,如果要商检的还要有商检放行单等等。
第六,把所有的报关资料交给贷代,让贷代帮你报关。
第七,提单确认,可以在船走以前或者以后,都可以,提单确认以后,把修改好的提单确认件传给贷代,货代在给船公司,等船走后,一般3天之内,就能拿到正本提单。
第八,等船走以后,如果是T/T,等收到客户的后T/T后,给客户寄单。(提单,箱单,发票,如果需要的,例如,原产地证,保险书等)。如果是信用证,那么就在议付的时候给客户按照信用证上面的所求得单据给客户寄单。如果是T/T的话,如果船期很短的话,为了便于提货,客户可能要求电放,这个必须是在收到客户的全部货款以后再做,其实很简单,你写分保涵盖上公章给贷代传过去就行。等收到盖有电放章的提单传真件后,马上给客户船过就行了。不过做电放的话,要把正本提单还给船公司。
第九,接下来的就是结汇,T/T的一般是在收到货款以后寄单的,关于信用证的,要在议付的期限内,把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到议付行,由通知行转交给议付行。如果单据没有不符点,那么开证行就会答应付款,然后把提单寄给开证人,也就是客户去提货。
进料加工的贸易出口,和一般贸易差不多,也就是在报关的时候多一本报关的手册,其余的步骤基本差不多。
货物出口以后,并且结汇以后。开始进入核销退税阶段。
报关的报关单和核销单一般在货出口后的2个星期以后才能得到。
等得到后,开始准备核销的资料。在这期间,应该是打印出口货物专用发票。核销的资料一般包括:核销单,报关单的白联,一般贸易的话,还有可能是兰联,再就是出口专用发票的核销联。水单,以上资料一并交给外管局进行核销。
核销完以后,把核销单的退税联交给财务去退税。 一、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发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基本不涉及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程序。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段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化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剩、提取或装动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但是,这些程序还不能满足海关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监管要求。比如加工贸易原材料进口,海关要求事先备案,因此不能在“申报”和“审单”这一阶段中完成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前期办理手续的阶段;如果上述原材料进口加工成成品后出口,也不能在“放行”和“装运货物”离境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必须有一个后期办理核销等手续的工作阶段。因此,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督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为便于说明报关程序三个阶段的内容,我们把进出境货物按照海关监管的基本特征大体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五大类。
(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其主要包括:
1、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加工贸易电子的或纸质的登记手册的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减免税证明的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之前,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的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实际出境之前,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手续。
(二)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在进出境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步骤完成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确良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2、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社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和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货物即提取进口货物,装运货物即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化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
“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间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三)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丙,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
1、对保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后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对暂准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规定期限仙,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期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或正式进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4、对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二、电子报关和通关
(一)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
《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届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
在一些还没有实现海关业务计算机化管理的边远地区海关,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进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换代的升级项目。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电子口岸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个部委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各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入在公共数据中心,向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通关系统,尤其是和H200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部门及国家各有部委也能在网上对是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的管理。
参考资料:
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程序和一般货物报关程序的区别
因为海关对不同的货物的监管的要求不一样,税收要求等也不一样,只有按不同的物流性质制定报关程序,才不会造成混乱。
下面附上一些不同的货物的报关程序供参考: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一节 概述
★海关监管货物分类
1、一般进出口货物
2、保税货物
3、特定减免税货物
4、暂准进出境货物
5、其它进出境货物
★报关的基本程序和适用范围
前期阶段、货物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1、前期阶段:货物在进出关境之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要经过这个阶段。
主要适用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以及其它进出境货物中的部分货物,例如说出料加工货物。这些货物在进口之前要向海关办理备案。
2、进出境阶段:包括有4个环节
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来说,程序是:
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从海关的角度来说,所对应的程序就是:
海关审单(决定是否受理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1)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申报的相关规定、步骤、具体要求在第二节再做详细介绍(教材P74-78,重要考点)
(2)配合查验:
报关单位(报关员)在海关决定查验货物时,应在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负责搬运、开箱、封箱等,并检查货物是否损坏。(报关单位配合查验货物)
配合查验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在第二节做详细介绍(教材P78-80,考点较多)
(3)缴纳税费:
报关单位根据海关开具的缴纳税费通知书,向海关指定银行缴纳货物进出口税或海关监管费。
(在第三章中缴纳税费不作为重点内容,相关的考点主要是在第五章进出口税费中)
(4)提取或装运货物:
完成上述环节并在海关决定放行后,凭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货单或装运单提取(进口)或装运(出口)货物的环节。
3、后续阶段:根据海关对某些特定货物的监管要求,其报关单位在货物进出境并完成相应的处理过程后,向海关办理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手续的过程。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
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划分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这里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是相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因为这些货物都需要经过前期和和后续的监管阶段。
★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的其中一种贸易。
★滞报天数和滞报金的计算
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①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②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的。计征起始日为以撤消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③超期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申请人要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说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50元
★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期限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合同备案
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1)海关受理合同备案: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后,批准合同约定的进口料件保税,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的登记,然后核发登记手册。
(2)备案要求: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加工贸易合同所涉及的料件是否受国家贸易管制,如果是受管制的,是否已经获得了许可,也就是说是否有许可证件等。
(3)同意备案: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海关将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能备案的合同,海关将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个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受灾保税加工货物
加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海关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损毁、灭失、或短少,使得产品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产品
★报核的含义
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 要求结案的行为。
★正常报核和合同终止报核的时间
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
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电子账册管理的概念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海关保税加工监管。
★申请建立电子账册的程序
第一个步骤: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和审批
第二个步骤: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
第三个步骤: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帐册
★便捷通关电子账册备案
企业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料件、成品部分
③单耗关系:包括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耗损率等
※其他部分(例如说成品和单耗关系)可以同时备案也可以分阶段申请备案,但是料件的备案必须在相关料件进口前备案。成品和单耗关系最迟在相关成品出口前备案。
※海关可根据企业的加工能力设定电子帐册最大周转金额;并可对部分高风险或需要重点监管的料件设定最大周转数量。
※进口料件的金额、数量加上电子帐册剩余料件的金额、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周转金额和最大周转数量。
★报核期限
※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的,按时间段进行核销。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核销处理
海关对书面数据进行核算,确定是否平衡。另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盘库。
①报核数据与海关底帐数据及盘点数据相符的,海关通过正式审核。海关将本期的结余数作为下一期期初数。
②企业实际库存多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的,海关按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帐的当期结余数量。
③企业实际库存少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且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按内销处理。
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部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电子化手册管理特点
1、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管理。
2、可分段备案也可非分段备案
将电子手册的内容分为合同备案和通关备案。非分段备案,不需要进行合同备案,直接进行通关备案表头、表体数据的审批即可。
3、网络审批和备案
通过网络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合同审批和合同备案、变更等手续。
4、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A类企业除外。
5、全额保税
6、全国口岸报关
无需调度手册,凭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报关。
★出口加工区管理
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保税加工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的报关程序
应填写的是“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报关。
要跟“保税区”的情况区分开。保税区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和“进出境备案清单”。
※跨关区进出境的时候,按“转关运输”中的直转转关办理转关。
※对于同一直属海关的关区内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可以按直通式报关。
(1)境外货物运入出口加工区
采用直转的转关的办理转关的步骤。
(2)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出境外
也是采用直转转关。
第四节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
已经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
★保税仓库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保税仓库货物进仓报关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免领进口许可证。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报进口
转为正式进口,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同一批货物,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结出仓报关手续。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①出仓用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仓作为特定免税的货物: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出仓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④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领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税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填“无代价抵偿货物”,并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在保修期内切不得超过原设备进口之日起3年,维修件由外商免费提供。
★出口监管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5)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进仓报关
(1)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2)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3)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报出口
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保税物流中心存放货物的范围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海关对园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
(1)境外运入园区:填写“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保税:
(2)园区运往境外
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区管理要点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概念
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义:海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并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
①.船舶、飞机:8年
②.机动车辆:6年
③.其他货物:5年
★特定减免税货物解除海关监管
1、监管期满,根据有关企业的申请,海关核准后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解除海关监管
(1)在海关监管期内销售、转让的,企业应向海关办理缴纳进口税费的手续。
(2)将货物转让给同样享受进口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接受货物的企业应当先向主管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的结转手续。
(3)退运出境的,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退运申报手续。出境地海关监管货物出境后,签发出口报关单,企业持该报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4)要求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向主管海关提交放弃货物的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规定来办理手续。海关将货物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后签发收据,企业凭这这个收据向主管海关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时,对于还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海关同意,缴纳应纳税款,获得解除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第六节 暂准进出境货物
★ATA单证册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暂准进口单证册》是世界海关组织在有关条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报关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不能复运出境的,向暂准进境的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的超过3个月。
第七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快件的申报单证
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交换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申报的时间:进境快件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租赁货物的报关程序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1)按货物的完税价格缴纳税款
海关审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进口税费后放行。放行后,不再对货物进行监管。
(2)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
海关审查确定第一期租金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缴纳有关的税费,放行,对于按租金分期缴纳税款的货物,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
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租金小于货价,所以纳税义务人只会选择按租金缴纳税款。按海关审查确定的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数额。海关放行后,还需要对货物进行监管。纳税义务人在每次支付租金后15日向海关申报。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办结海关手续。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1、无代价抵偿的种类:
(1)短少抵偿(不需要办理前期阶段)
(2)残损、品质不良抵偿或规格不符的抵偿
应当先办理相应的有关海关手续,有下面几种情形:
①退运进出境
②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③不退运出境也不放弃或不退运进境的
2、期限:在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3、报关应提供的单证:
(1)进口要提供的单证
①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②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③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④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2)出口的时候要提供的单证有哪些。
★进出境修理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进境修理货物
货物进口后在境内维修的期限为进口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出境修理货物
货物出境后,在境外维修的期限为出境之日起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超过海关规定期限复运进境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代征税。
★一般退运货物的含义
指已经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已收汇退运进口、未收汇退运进口、退运进口税收、退运出口税收)
①退运进口(分两种情形)
※已经收汇核销: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
A、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B、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C、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未收汇: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
A、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B、外汇核销单
C、报关单退税联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②退运出口
第八节 海关监管货物的转关
★转关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的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某海关手续的行为。
★转关的
1、提前报关转关
在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以提前报关办理。
2、直转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单的直转办理
3、中转以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申报转关的中转办理(需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转关的期限
(1)直接转关的期限
直转转关的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录入转关申报数据,办理转关手续。逾期缴纳滞报金。
(2)提前报关
①进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②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手续。
请教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货物出口自理报关的流程,请从报关员的工作流程出发谢谢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中文名
进出口报关流程
属性
程序流程
单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
报关期限
装货24小时之前
报关种类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的货物有所区别。
报关流程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进口解析
请教贸易公司进口货物报关流程.谢谢
进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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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流程图及简要说明
1、一般情况下的从国外进口到国内
到港货物->外贸公司或者委托外贸公司办理进关手续->进口
备注: 1、外贸公司是指经国家经贸部或省、市级经贸委批准其有进出口商品经营和代理权的企业。
2、所需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2、从国外视同进口到保税区
到港货物->保税区企业自行办理保税区海关备案手续->保税区仓库
备注: 1、海关备案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如实向海关申报,而无需加税和进口许可证。备案进区后的货物呈保税状态。
2、海关备案所需提供的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保税仓储进库登记簿
3、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
保税区仓库内货物->保税区海关通关手续或保税区海关核销手续,海关通关手续->进口
备注: 1、方法B是指在保税区内投资经营自身产品,且经保税区海关核准按月、季等核销期限的仓库和生产性企业,进口时可办理的方法。特点是货物可先实现国内销售,后报关付税、付证。
2、通关和核销单据:1)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2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和外贸公司的) 3)装箱单 4)出库单(正本) 5)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
4、从国外通过保税区海关(一次性)进口到国内
到港货物->保税区外的贸易公司代理进口保税区海关通关手续->国内
备注: 1、这种是保税区内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独立对海外经商的进口通关方法。
2、通关单据:1)进口合同(如国外卖方是本公司系统可免去) 2)进口发票 3)装箱单 4)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背书、空运提单换取) 5)海运、空运提单 6)进口合同(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7)进口发票(保税区内企业与外贸公司) 8)各种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规定)
有货物需要进口或出口的客户可以直接联系晟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联系人: 雷先生(进出口行业工作超过8年)
用户名就是
自贸区报关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2016-12
请问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企业的出口报关流程
报关流程:一、进出境报关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自用货物——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2.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非自用货物(加工出口、转口、展示、仓储)——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二、进出区报关 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要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出区,报进口,按实际流向办理进口海关手续三、进出区外发加工 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免缴纳关税,应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设立台账,加工期限半年,可延长半年四、设备进出区 投资设备进出区向海关备案,进区不填写报关单,免缴纳关税,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从国外进口已征收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设备退出区外的,不填写报关单,但需向海关销案五、监管与报关要点 1.不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交验许可证件,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2.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得进入保税区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货物,按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办理4.对转口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如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5.制成品和边角余料运往境外,免交出口关税;内销,办理进口手续,依法纳税,但免交缓税利息6.含有境外保税料件的制成品内销,按进口料件数量征税;对所含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按制成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