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化工品一般包括非危险品和危险品两种;一种是非危险品:货物必须经过化工研究院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以此来确定货物为非危险品。另一种是危险品:危险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危害人身的安全、健康或者损害运输工具、设备以及其它财产的物品或者物质。
需要准备的报关资料一般如下:
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包括核销单,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出口报关单,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等在三天前必须提供完整。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而对那些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参考资料:《海关法》
货物报关需要什么资料
1、商业资料和运输单据等常规文件 A、进口报关时需准备好:发票、装箱清单、购买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根据货物情况有的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运输单证:提单、保险单、运费发票等,这些是海关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 B、出口:装运单、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订货合同及其它有关单证或资料。條萊垍頭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根据产品进出口监管条件而定,监管编码A为进口需提供通关单,监管编码B为出口需提供通关单。條萊垍頭3、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产品监管条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时,需准备的。萊垍頭條
出口货物需要哪些文件
出口货物一般只要提供报关发票、装箱单、合同以及报关单草单给报关行就可以了。这是针对一般货物(即没有监管条件)的普通货物出口而言的。如果有监管条件(确认货物的HS海关编码后才知道有没有监管条件,有什么监管条件),就要提供监管条件所要求的文件。萊垍頭條如玩具类、食品类、木制品等涉及到安全、健康、环保的货物一般属于法检货物,需要到检验检疫局做商检,拿到商检局出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之后才可以报关。又如维生素C除了法检需要《通关单》之外,还需要《出口许可证》。因为维生素C的监管条件是进出口法检和许可证管理。萊垍頭條
出口报关时需要哪些单据
第一,报关(仅代理需要,自理不需要)。
第二,发票。
第三,装箱单,在向船订舱以后,船公司会给你配舱回单,也叫场站副本。
第四,场站收据。海关会在场站收据上加盖放行章,即表示货物可装船出口了。
第五,外汇核销单。如果是加工贸易,还要提供。
第六,加工贸易手册,需商检的还需提供出口货物通关单,特殊货物还要提供其他特殊单证,如配额证明等。当然还有出口货物报关单,这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就需要这些了。
二、出口货物的顺序首先,确定付款,常用的有L/C、T/T、电汇。如果是信用证的话,对方会发信用证给您,银行会通知您,但是你要看清楚信用证的各项条款,避免软条款之类的。然后你按信用证或合同发货,但其中不要忘了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保险单等等一系类单据)最后,发货。你要跟海关、船公司打交道。
出口企业报关需要提供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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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需要哪些文件
1、商业资料和运输单据等常规文件 A、进口报关时需准备好:发票、装箱清单、购买合同、代理报关委托书、根据货物情况有的需要提供原产地证书,运输单证:提单、保险单、运费发票等,这些是海关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 B、出口:装运单、报关委托书、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订货合同及其它有关单证或资料。 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根据产品进出口监管条件而定,监管编码A为进口需提供通关单,监管编码B为出口需提供通关单。 3、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产品监管条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时,需准备的。
一般贸易出口结汇需要带哪些资料
贸易出口资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参考:《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结汇资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偿还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