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从银行给国外汇款单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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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汇款申请书所有内容必须用英文(尽量使用大写)填写,汇往港澳地区汇款收款人名称可用中文填写。
2、填写后,请您在第一联申请人签章处签字确认。
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要求,请您致电银行客服热线95566查询。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 如您在银行办理个人境外汇出汇款,《境外汇款申请书》填写要求如下:
1、境外汇款申请书所有内容必须用英文(尽量使用大写)填写,汇往港澳地区汇款收款人名称可用中文填写。
2、填写后,请您在第一联申请人签章处签字确认。
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要求,请您致电银行客服热线9556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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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金额一致了就在多余金额处填“0”写在元下面,角和分不用管它。实际支付金额+多余金额应等于汇票的票面金额,若无法满足这个钩稽关系,银行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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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票据时效期限内,银行汇票未用退回,出票行经审查无误,应银行汇票第二联、第三联(实际结算金额大写)栏内填明“未用退回”字样《结算业务操作规程》中规定:对于已经背书转让或者已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的银行汇票,申请人请求未用退回的,应向银行出具银行汇票、退票理由书、持票人将汇票交给申请人的证明,银行据此办理未用退回。但对于代理付款银行查询过的银行汇票未用退回,应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方能为申请人办理退汇。
银行汇票的填制有哪些要求
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汇票的填写格式是什么样子的
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故汇票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汇票的格式就是作成汇票后表现于汇票之上的内容。该内容可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1.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若欠缺记载,票据便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具体内容如下:(1)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根据我国现行汇票的用法,汇票可有“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称谓,因此,只要能够有表明“汇票”字样的,即可。(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那么,汇票上未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否就导致汇票无效呢?从我国目前使用的汇票来看,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三种。这三种汇票都未记载支付文句。从银行汇票来看,出票人同时又是付款人,出票人实际上是约定自己支付汇票金额,而不存在出票人对他人的支付委托。也就没有必要记载支付委托。从商业承兑汇票来看,以付款人为出票人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也不存在支付委托问题;以收款人为出票人的,则存在出票人对付款人的支付委托。从银行承兑汇票来看,则存在支付委托的问题。我们认为,尽管实务中上述三种汇票的付款都是无条件付款,但是,《票据法》生效之后,应严格依此规定记载该等支付文句。否则,汇票即为无效。(3)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在实践中,银行汇票记载的金额有汇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汇票金额是指出票时汇票上应该记载的确定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是指不超过汇票金额,而另外记载的具体结算的金额。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如果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等于汇票金额,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无效,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内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付款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将不知道向谁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因此,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汇票便为无效。(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在英美法国家,法律允许签发无记名式汇票,没有将收款人名称规定为应记载事项,而我国《票据法》则不允许签发无记名汇票。故汇票上应将收款人名称作为应记载的绝对之事宜,这有利于汇票的转让和流通,减少发生纠纷。(6)出票日期。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 �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出票日期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即可以确定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付款日期、确定见票即付汇票的付款提示期限、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限、确定利息起算日、确定某些票据权利的时效期限、确定成立之日期、判定出票人于出票时的行为能力状态以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状态等,因此,如果汇票上不记载出票日期,这将不利于保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其应为绝对应记载事项。(7)出票人签章。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2.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这也是汇票上必须应记载的内容,但是,相对应记载事项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该等未记载的事项可以法律的直接规定来补充确定。《票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丁这一内容,以下分别加以阐释。(1)付款日期。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汇票除见票即付外,其金额一般是在签发汇票后一段时间才支付。因此,汇票应记载一个付款日期以作为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依据。但是,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此为见票即付。关于付款日期,《票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四种形式,即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只能在这四种法定形式中选定,而不能选用法定形式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见票即付是指汇票的付款人一经持票人为付款提示,即应该予以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汇票上未记载具体付款时间,表明了“见票即付”字样或依法推定为见票即付的,持票人提示汇票的提示日就是付款日期,即属_汇票到期。但是,为了防止持票人久久不提示票据,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见票即付汇票的法定付款提示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未在此期限内为付款提示的,即丧失对其一切前手的追索权。定日付款是指汇票上记载特定年、月、日为支付款日期的一种形式。由于该形式的付款日期最为明确,故实践中使用较多。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指汇票上记载的从出票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这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直到汇票上记载的一定期间(如2个月)的为到期日。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过一定期间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如见票后3个月付款或承兑后6个月付款等。这里的起算日即是见票日。(2)付款地。这是指汇票金额的支付地点。此一内容应在票据上加以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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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汇票的注意事项:1.信用证支付下的汇票,除了严格按信用证缮制外,还要符合票据的规范;2.托收支付下的汇票要符合国际惯例和票据的规范;3.汇票中的大小金额和货币必须相同,并符合信用证和合同的规定二、信用证项下汇票的模板如下:汇票BILL OF EXCHANGENo. (汇票编号) Date: (出票日期)For: (汇票金额)At (付款期限) sight of this second of exchange (first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受款人) the sum of (钱数) .Drawn under (出票条款)L/C No. _________ Dated___________To. 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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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汇票的填写相对而言还是非常少的,而且十分简单,我们先来看一下要求,分析一下,虽然给的有很多的参考单据,不过实际用到的其实不多,不过也看是什么样的情况。2,在资料中可以看到是以D/A的支付,即远期支付,信用证是L/C,所以这里不会用到信用证里的内容,汇票的编号系统会自动生成,所以这里不需要填写。3,后面的日期是在信用证以后的日期,这里的信用证日期是1号,所以1号后的日期都可以,小编改成了9号。4,exchange for后面填写金额,前面是单位,后面是小写数值,就是需要转过去的金额,如果一部分即期,一部分信用证支付,那么这里的金额应该填写用信用证支付时的金额,后面的at ...sight依照信用证里的付款条件填写。5,pay the order of指付给谁,如果是信用证条件下填写出口商所在的银行名称,如果不是则填写出口商公司名称,所以之前才会强调支付。6,the sum of后面填写汇款金额,这里可以直接粘贴信用证里的say toyal。7,下面的是信用证编号,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用到信用证所以不用填写,后面的日期也不用。8,issued by后面是付款人,如果是信用证下为进口商所在银行,如果不是填写进口商公司名称。9,To这里指被出票人,与之前的不太一样,因为涉及到中间人即银行,虽然这里没有,所以这里填写进口商的名称,第二行填写进口商的地址。10,右下方出口商签字,即填写出口商公司的名称。